近日,多地對工業園區污染宣戰。
從各地發布的《行動計劃》看,此一戰來勢兇猛,禁止新建、強化整改、停產限產……一大波強硬攻勢赫然在列,各地工業園區正在面臨一場風暴!
山東:保留不超過85家工業園區
8月8日,山東省政府印發《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—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(2018—2020年)》。《計劃》明確提出:
治理“散亂污”企業,治理100個重點工業園區。
7個傳輸通道城市(濟南、淄博、濟寧、德州、聊城、濱州、菏澤市)禁止新建化工園區。各地已明確的退城企業,要明確時間表,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產。
7個傳輸道城市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顆粒物、揮發性有機物(VOCs)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。
7月26日下午,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,按照省政府常務會確定的總園區指標,全省通過整頓僅保留不超過75家綜合性園區和10家性園區。
浙江:淘汰燃煤鍋爐
近日,浙江省也發布了《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》,文件明確要求浙江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園區,并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。
淘汰10蒸噸/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,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茶水爐、經營性爐灶、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。
基本淘汰10蒸噸/小時以上35蒸噸/小時以下燃煤鍋爐。
35蒸噸/小時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鍋爐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。
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;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。
2020年底前,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全部關停整合。
未來將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,推動實施一批鋼鐵、石化、化工、焦化、建材、有色、水泥、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搬遷工程。
江蘇:重拳整治沿海化工園區
江蘇省政府日前出臺《全省沿海化工園區(集中區)整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。
《方案》要求沿海地區南通、連云港、鹽城三市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問題的排查,并列出清單報省審核,8月底前拿出整治方案。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進入整治階段;從今年7月起,3個設區市政府必須每季度向江蘇省政府報送實施進展情況。2019年8月,組織驗收總結。
此次整治范圍包括沿海地區南通、連云港、鹽城三市轄區內化工園區及園區內化工生產企業。
近日,常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《關于調整常州市強制減排重點污染源清單的通知》。清單顯示,常州市邦杰化工、常州亞邦制藥、江蘇海翔化工等化企將因此限產50%,其他化工企業則有不同程度的停產、限產。
杭州:年底前關停144家重污染企業
日前,杭州印發《杭州市打贏“藍天保衛戰”行動計劃(送審稿)》。加快企業整治提升。
2018年啟動水泥、鑄造、冶煉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,力爭2019年完成50%,2020年完成。
臨江工業園區內的小化工企業逐步淘汰。
2018年底前,完成化工、電鍍、印染(定型)等行業27家企業關停或退出,并完成1家化工企業6萬噸粘膠纖維生產線關停。
2019年底前,完成7家化工企業關停或退出。
2021年底前,完成20家化工企業,1家印染企業關停或退出,同時完成1家化工企業轉型升級。
積創造條件,力爭2022年亞運會前,完成外六工段10家化工企業取消化學合成工藝,完成1家飼料企業關停或退出。
天津:計劃3年撤銷116個工業園區
日前,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《天津市工業園區(集聚區)圍城問題治理工作實施方案》。
根據《實施方案》,對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、工業布局規劃的工業園區(集聚區)予以撤銷取締,取消其名稱,撤銷其管理機構,收回各項管理權限;未進行規劃環評或長期得不到開發、項目資金不落實的,堅決予以撤銷取締,依法收回所占用土地。
廣東:化工園區大整治
近日,廣東省環保廳發布關于征求《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方案(2018-2020年)》意見的通知(以下簡稱“通知”)。通知提出關于化工園區的治理措施有:
嚴格控制新增化工園區,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。制定人員安置方案,啟動中石化廣州分公司搬遷工作。
到2020年,推動100個工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。
制定實施廣東省惡臭污染防治工作方案,各城市重點加強對石化、化工園區及居民投訴集中的熱點地區的惡臭污染排查和防控。
2018年底前,完成城市交界處、工業集聚區、村級工業園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整治。
2019年9月底前,基本完成全省“散亂污”綜合治理。
唐山:“去產能”開始拆除設備,首批淘汰鋼鐵產能134萬噸
8月12日,記者從唐山市政府了解到:
當地豐南區的國豐鋼鐵有限公司北區設備拆除工作近日陸續展開,共涉及鋼鐵產能356萬噸。其中134萬噸產能為今年該區落實唐山市壓減鋼鐵產能任務指標,這是唐山今年落實壓減鋼鐵產能任務拆除的首批冶煉設備。
……
這場風暴顯然不是局部天氣,而是席卷全國的大氣候。
如此狂風暴雨般的整改,是因為工業園區的污染已經病入膏肓,非下猛藥不足以治療。
根據工信部統計,截至2014年底,經國家公示的省級以上開發區達到近2000家,各級工業園區超7000家(另有數據顯示上萬家),但僅有2-3成園區環境達標。督察顯示,全國超過80%的省市存在著工業園區污染問題。工業園區污染已經成為環境污染的主要根源。
是什么導致工業園區的污染泛濫?
01規劃混亂、發展失衡
許多地方在規劃過程中,急功近利、不切實際、混亂不堪,背離了建設工業園區的本義。在對園區的具體規劃上,調研不充分、定位不明確、設計不科學,導致園區上馬后很難實現良性運轉。許多潛質優良的園區因為規劃上的問題終難成氣候,甚至走向頹敗。
如有的石化園區,由于前期規劃失當,僅引入寥寥幾家石化企業,由于招商并未達到預期,迫不得已而引入其他類型企業。然而,因前期園內污水處理、固廢處置等配套設施,均按照石化企業標準來設計,并不一定符合其他企業的要求。導致園區集群效應不明顯,同時給后期管理造成困難,終造成污染違規排放。
大多時候,招商體量往往達不到其設計的配套能力,出現設施設備“吃不飽”現象,終淪為“曬太陽”工程。
02急于求成、模式粗放
許多地方的工業園區只是個樣子,基本上就是把小散亂污企業打包在了一起,沒有體現出工業園區的效應;所謂的工業園區不過是一群小規模、高污染、低層次的小作坊拼成的聚集群,把工業園區做成了菜市場,并沒有任何實質的意義。
有記者在調查江蘇鹽城、南通、連云港等江蘇沿海城市的化工園區時發現,園區里的部分企業產業層次較低,污染嚴重。園區內的部分企業利用園區條件差、發展慢急于求成的浮躁心理,建設生產規模小、生產工藝落后、污染相對嚴重、治理難度很大的項目,給當地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。
03權責不清、監管不力
許多地方對園區環境問題的管理上存在權責不清的問題。現有園區多由管委會進行管理,但管委會的主要職能是服務企業經營,環境監督、執法能力等遠遠不足;當然,在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的情況下,即便有能力也很難到位;而基層環保部門有職責,卻往往觸及不到園區范圍。
由于責任不清,工業園區成了監管的空白區,導致大量工藝落后、污染重、缺乏環保設施的中小企業和非法企業成了漏網之魚。環保設施只在檢查的時候才運行,檢查組走了之后就偷排偷放,使園區運營環境質量下降。
04制度不完善、審批成兒戲
多數園區的管理往往沒有明確的、成熟的法律制度,彈性較大,管理者在環境監管方面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,環境執法缺乏剛性,導致污染亂象頻發。
在對許多園區項目的審批上,違法審批、越權審批現象非常普遍。本應由國家或省市審批的項目卻被分解為小項目由縣審批;本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項目卻簡化為環境影響報告表。環評已經審批過了,環保設施卻遲遲不見,環評、“三同時”等制度成了走過場。
05污廢處理能力跟不上
有的園區建設的初衷就是為了方便污染的集中處理,但是現實情況往往是污廢處理能力跟不上。
業內人士表示,大量需焚燒填埋危險廢物因處置能力匱乏,超期超量儲存;而大量危險廢物因缺乏綜合利用技術,占用焚燒填埋資源。
企業內部危廢暫存庫普遍存在倉儲能力不足、未密閉、未分類貯存、廢棄未收集處理、地面未做防腐防滲等問題。部分園區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處置能力缺口較大,已有設施處置負荷不足,以副產品名義轉移的廢鹽、廢溶劑在部分園區普遍存在。
06端追求經濟增長,地方保護主義盛行
工業園區污染嚴重,很大一個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保護主義盛行。有地方為招商引資,在企業進來的時候政府就會做出某些“短視”的承諾,比如污染綠燈、白名單等。
更有甚者,一面打著“生態循環經濟”的旗號獲得政府審批,另一面卻縱容很多高污染企業以及小作坊在里面生產,甚至一些國家明令關停禁止的污染企業也在里面集中排污、逃避監管,使得工業園區反而成了違法經營的“保護傘”。
一些工業園區進駐企業一旦入園,對其環境監管就成了“免檢”程序。甚至地方政府會規定一些“土政策”,防止“干擾”園區內企業正常的生產活動。此外一些園區管委會設置相應的環保機構,名曰環境執法,其實質是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,往往使環境監管處于“真空”狀態。
寫在后
在新形勢下,破敗不堪的工業園區已難適應新的發展情形。當下針對工業園區的整改風暴實乃順應時代趨勢。不管任何人,當前利益是否受損,在趨勢面前、在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面前都必須低頭。另外,大破之時也是大立之時,當下正值國家擴大改革的關鍵時期,人在向“錢”看的同時,更要“向”前看。